1 楼: dabaozaixian20
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章 生育調節 第十九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再婚夫妻,經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:(一)一方未育,另一方已生育過兩個子女的;所以你們還可以再要的,不用擔心,呵呵呵!祝你們幸福。
2 楼: shelly2085
按計生條例是不可以的,但農村有幾個不超生的?生了交點罰款就OK了.